难忘的一件小事
陈冠宇
今天上午,阳光明媚。清晨的风吹在脸上凉丝丝的。每当我看见屋内那把黑的发亮的枪,我就会想起那让我刻骨铭心的事。
那天早上,我和表哥在小区内聊天。忽然想去买昨天在街上看见的那把枪。经过我们的商议,决定悄悄“行动”去买那把枪。
我表哥在家里拿了我的零用钱一百元,对大人撒谎说是出去玩儿。我和表哥大步流星又带了点警惕的心情上街去了。走到了商店,我们很快找到了那把枪,拿在手中。令人爱不释手。还没付钱时,我心想:会不会被家长发现呢?发现了又会怎么样呢?但最终思想斗争经不住诱惑,还是悄悄买了下来。在路上,我们有说有笑,一直在聊天。到了小区,又不敢拿回家。先把枪包在衣服里,看了看太现眼了,藏在哪儿呢?我们来到小区草旁,也不行,草太浅了,容易被人发现,这样一百元就白费了……经过几次搜寻,最终确定了一个地方——杂物房。那里又脏又乱,只有老鼠才敢去,一时半会不会有人来。
可现实是残酷的,正当我们幸灾乐祸的时候。我妈却来丢家里的杂物了。她看见我们不安,有点惊慌失措的坐在旁边。便问:”怎么了,不开心吗?”真是做贼心虚。这一问,我心里越来越不安,微笑也有点不自然,渐渐的动作也僵硬了。突然,妈妈发现了我们藏在杂物中的“脏物",就问:“谁买的?”我支支吾吾的回答:“我我……我买……买的.”我妈板着脸说:”你不知道吗?做事要经过家长同意.”
我明白了一个道理:做什么事要经过家长同意。天空阴沉沉的,犹如我的心情.